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光頭有罪?北部某私立大學楊姓法律系教授,凌晨走在路上被警方攔檢,他認為自己沒有犯罪嫌疑,拒絕出示證件,員警卻不讓他走,氣得告妨害自由。警方表示,楊男頂著光頭,很像假釋剛出獄的更生人,看到警車還往昏暗角落走,因此盤查。台北地檢署8日對警方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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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分局表示,今年4月9日凌晨,在環河南路與和平西路口發現楊男,他一看到警車就停頓躲到暗處,認為有異才下車攔查;過程中,他情緒激動,雙方僵持許久,他大聲嗆說,「我一定會提告!」
一名員警說,楊男剃了個大光頭,很像假釋剛出獄,他還提高警覺,退後了4、5步,沒有和楊男有肢體上的接觸。據了解,當時楊男曾問,是根據哪條法規攔查他,警方回說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楊男仍不配合。
檢方根據警方拍攝的蒐證錄影帶,發現楊男曾伸出左手,問員警「要不要上銬?」檢方認為,楊男當時可打110報案,警方也未以脅迫手段限制行動或上銬,並未妨害楊男行使權利,因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