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Google評論成為現在民眾上餐館前相當仰賴的一項工具,雖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如今也成了部分有心人士惡搞的武器。高雄一名人夫為了替妻子出氣,在妻子先前所任職的飲料店Google評論區留下一星負評,但他並沒有實際去喝過飲料,飲料店老闆見狀,氣得對他提告,而法院近日審結,人夫被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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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高雄黃姓男子的妻子原在鳳山區一間飲料店工作,2021年12月10日因與陳姓老闆為了獎金發放問題起爭執,黃妻憤而離職,並返家向黃男訴苦。黃男得知後,為了替妻子出氣,竟於飲料店的飲料店Google評論區寫下,「中午買了一杯葡萄新品,回家一喝果漿味道超級色素,喝了兩口完全不想喝,自創手搖真的要好好加強,沒做出特色要生存真的難!!」等不實言論。
陳女見狀憤而對黃男提告,而在警詢時,黃男辯稱自己買了飲料後,才決定留言發表意見,強調自己是真實體驗,而事後也自覺行為不妥,也已將留言刪除。不過,黃妻卻在警詢時說,黃男不曾到店裡消費過,但自己半年前有買過葡萄飲品回家給黃男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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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陳女提出店內DM打臉黃男夫妻所述,指出葡萄飲品是在黃妻離職後才推出的商品,證明黃男夫妻兩人根本沒有喝過該葡萄飲品。而檢方調查後,也認為黃男有捏造事實及誹謗他人的故意,因此將他依法起訴。
高雄地院近日審結,因黃男事後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與陳女達成和解,法官在審酌犯後態度及所生危害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他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