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客訴苦「憐愛噴發」變小三...同居人夫還送車 滾床鹹濕照辱正宮

▲▼女子,酒店。(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在卡拉OK店工作的沈女勾引常客人夫,傳人夫裸照羞辱正宮還親密同居,法院判賠45萬。(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人妻怒控在卡拉OK店工作的沈姓小三,不但傳送老公阿廷(化名)在小三床上的裸照羞辱她,還給錢、買車給老公,誘使他住在小三家裡,人妻求償100萬精神撫慰金。小三裝傻表示因阿廷常到卡拉OK店向她傾訴工作不順,心生同情才收留他,不知道他已婚,但法官不採信她的說法,判她須賠人妻45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人妻提告指出,她與老公阿廷婚後住在台南,後來老公外出工作長期未歸,她偶然發現沈姓女子與老公的姦情,沒想到接下來沈女卻開始傳訊息羞辱她,又將老公在床上的猥褻裸照傳給她,更以送機車、給錢的方式,誘使老公與她在台中同居,讓她精神徹底崩潰,憤而求償100萬。

沈女表示,阿廷是她工作的卡拉OK店常客,常因工作不順向她訴苦,她心軟同情而收留阿廷到她家中,她後來才得知阿廷已婚,並曾向她說會與妻子離婚卻拖延未果,妻子偷看阿廷手機後先辱罵她,她一時激動才回了那些簡訊,且他們夫妻間感情、婚姻問題不能全算在她頭上,高額求償並不合理。

阿廷在法庭上坦承,他與沈女認識當天就說過他有妻子,沈說她「不介意」之後2人開始交往,也發生至少5次以上性行為;而沈因為等不到他離婚,就自己拿他手機加妻子的LINE聯繫,而阿廷寫悔過書時,也承認沈一直逼他與妻子離婚。

法官檢視證據與阿廷說法後,認為阿廷沒理由做出對自己不利的證詞,認定沈女交往之初就知道對方是有婦之夫,仍與他同居、發生關係,讓人妻飽受打擊、罹患精神官能症、失眠等,判沈需賠償人妻45萬元,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