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土耳其網紅米卡(Mika Can Raun)日前拍攝一段影片,作勢將一張百元里拉(約新台幣167元)鈔票沖下馬桶,未料惹禍上身,因為這張鈔票印有國父凱末爾(Mustafa Kemal Atatürk)肖像,她因涉嫌侮辱國家主權象徵及國父記憶,最高恐怕得坐牢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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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Turkish Minute,米卡10月21日在IG上傳一段自拍影片,可見她拿著一張百元鈔票,對著鏡頭忘情對嘴熱唱,一度激動拍門,伸手擦淚後拿起鈔票,作勢丟進馬桶再按下沖水鈕,當被問及這麼做的原因時則回答,「人們會將錢丟進歐洲的小溪和噴泉裡,但沒有發生任何事。我將100元里拉丟進我美麗國家的下水道,這算犯罪嗎?」
這段影片引起熱議,雖然米卡在短短1小時後就刪除影片,但早就被許多網友轉發。她隨後遭到網路犯罪部門警察拘捕,因為她涉嫌侮辱象徵國家主權的國幣及對國父的記憶,後者根據該國刑法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米卡很快就被移送法辦,在審訊中堅決否認指控,聲稱並未真的將鈔票丟進馬桶,而是丟在地上,拍影片也是為了和粉絲互動,是一種幽默,並強調絕對沒有不尊重國家或犯罪意圖,更無意侮辱國父或民族價值。但檢方仍求處2年半至7年半徒刑,判決預計近日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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