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新加坡2009年發生一起醫療事故,一名公司男總裁接受抽脂手術,卻由二名未接受麻醉藥注射培訓的醫師為他注射,麻醉過量導致他最終死於窒息,成為該國史上首起抽脂喪命案。事隔13年,涉案女醫師判決出爐,僅處6周徒刑,令網友大嘆人命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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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導,這起事件堪稱新加坡最重大醫療事故,發生於2009年12月,死者為太平星房地產投資信託管理公司(YTL Pacific Star)44歲前總裁王鴻怡,負責抽脂的46歲男醫師黃明漢和在旁協助的58歲女醫師朱秀春雙雙被控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
黃明漢當時安排死者接受超音波抽脂塑身,抽出腹部及腰部脂肪,但他和朱秀春都未接受麻醉藥相關培訓,二人商量後卻同意由朱秀春負責注射。朱秀春不僅不知如何使用麻醉藥,也未先評估患者狀況再注射,而是完全聽從黃明漢指示。
手術開始後黃明漢先為死者施打一針50毫克的嗎啡類麻醉止痛藥,接著朱秀春以每小時30毫升劑量,將麻醉藥丙泊酚(Propofol)注入死者體內,過程中黃明漢還打了一針鎮定劑。約3個半小時的抽脂手術結束後,死者已被注入逾90毫升的丙泊酚,處於深度麻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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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春確認死者狀態後離開手術室,黃明漢則是在半小時後離開上廁所,僅留下一名未接受正規培訓的診所護士。待黃明漢10分鐘後回到手術室,見死者臉色蒼白後馬上叫救護車,為他戴上氧氣罩並施以CPR,朱秀春也返回幫忙急救,但死者送醫後不治身亡,驗屍判定他死於深度麻醉造成的呼吸道阻礙窒息死。
事後爆出黃明漢雖打電話叫救護車,將死者送醫後卻未告知醫護曾為他注射丙泊酚,回診所後還篡改醫療紀錄,企圖隱瞞曾離開手術室10分鐘上廁所的事實,已被吊銷執照並判4個月徒刑。朱秀春判決結果則於18日出爐,判處6周徒刑,令許多網友質疑,「沒了一條人命,才判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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