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蕭姓男子與咪咪(化名)原為男女朋友,今年3月間與咪咪口角後,4日凌晨,蕭男為讓她生氣,竟將2人露臉性愛影片,以手機播放給2名友人觀看,並威脅如果分手就要給她好看。蕭男女友憤而報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蕭男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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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6歲蕭男與咪咪口角後,擔心會與他分手,今年3月間在凱悅KTV包廂內,將女友先前和他在汽車旅館拍下的性愛影像,以手機秀給2名友人看,還拍下友人觀看性愛影片的畫面,傳給咪咪揚言,如果分手就不讓她好過。
咪咪收到照片後,身心嚴重受創,隨即到基隆警第三分局報警處理,蕭男到案坦承犯行,訊後將蕭男函送基隆地檢署送辦,檢察官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他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蕭男未經前女友同意,將性愛影片秀給友人觀賞,已侵害其個人隱私權益,造成被害人精神上受到痛苦,此舉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
法官考量蕭男坦承犯行,事後雙方達成和解,故依觸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蕭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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