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邱姓男子飼養的犬隻突然從路旁衝出,歐姓女騎士見狀立即煞停,狗狗沒事,但歐女因摔車不幸身亡,飼主邱男一審依過失致死罪處6月。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考量邱男以250萬的高額賠償金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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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邱男在屏東縣麟洛鄉成功路上的公司空地飼養一隻黑色愛犬,去年4月8日當天,他放任愛犬隨意閒蕩,一下橫跨馬路,一下追逐路上的車輛。
早上7時30分許,歐女騎機車行經該公司前,犬隻突然從路旁竄出跨越道路,她立即煞停,但機車因失控倒地滑行,導致女騎士血胸、顱內出血、左側肩胛骨骨折、全身多處擦挫傷等,經送醫仍傷重不治,一審飼主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
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考量邱男改口認錯,並與死者家屬以250萬元達成和解,至今已給付170萬元,也替邱男向法官求情減刑,因此改判4月,但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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