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年輕正妹小美(化名)日前醉倒葉姓男友人住處,她醒來後發現下體疼痛,懷疑是一同喝酒、剛認識的林男趁人之危,為找出兇手,告兩人乘機性交罪。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9日對兩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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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今年2月7日凌晨,擔任酒促小姐的小美下班後,和葉男、林男一起到飛行中隊喝酒,因為喝不夠,3人又到葉男家拼酒,最後因不勝酒力全醉倒床上
當時小美在葉男屋內地板發現一團衛生紙,但未驗出精液。林男否認性侵,強調當時小美和葉男醉倒,他先行離開;葉男則坦承情不自禁,才會和小美炒飯,且當時林男已返家。
據了解,小美和葉男事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她說,如果真的是他做的,那她就不告了。檢方認為性侵罪證不足,因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