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選前倒數時刻,台南地檢署與警、調組成查賄團隊,23日一口氣破獲2件里長樁腳現金賄選案件,全力防堵不法情事介入,行賄之2位樁腳經檢察官訊問後,均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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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博齡與黃齡慧、孫昱琦、王宇承檢察官共同組成專案團隊,23日指揮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台南市調查處、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關廟區黃姓里長候選人疑似透過其黃姓兄長,委託王姓樁腳自10月起,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為代價,分別交付予李姓選民2000元及卓姓選民3000元,用以行賄這些戶內具有選舉權之家屬,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王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24日凌晨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收賄之李姓選民亦將賄款2000元繳回。
23日檢察官廖羽羚與黃信勇、郭書鳴、廖舒屏、吳騏璋、蔡宜玲、黃榮加組成查賄團隊,指揮台南市警麻豆分局、台南市調查處、移民署台南市專勤隊、永康分局及南檢黑金組檢事官,偵辦六甲區吳姓里長候選人之劉姓樁腳為求使其支持之里長候選人順利當選,於10月間,以每票1000元為代價,透過與其具有親屬關係之顏姓民眾交付2000元予葉姓選民,用以行賄其戶內具有選舉權之家屬,檢察官訊問後,認劉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24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名許姓樁腳亦為求使其支持之吳姓里長候選人順利當選,以每票1000元為代價,交付4000元予王姓選民,用以行賄其戶內具有選舉權之家屬。許姓樁腳經檢察官諭知交保5萬元,吳姓里長候選人則諭知10萬元交保,本案收賄之選民繳回賄款共6000元。
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再次強調,查賄團隊已全面動員,檢察官已進駐轄區16個分局,在距離投票日最後2天,台南地檢署將全體總動員持續嚴查賄選或其他不法情事,以維護選舉公平,候選人或其樁腳絕不要心存僥倖;呼籲民眾,若曾經接獲候選人直接或透過他人賄選或任何不法情事,請以電話、傳真、寄信、電子郵件等方式檢舉,並儘量留存證據,檢舉賄選因而查獲獎金最高可達新台幣1000萬元,且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依法嚴加保密。期盼共同為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與選風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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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區「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檢舉電話0800-024-099、06-2959839、傳真:06-2959656;首長檢舉信箱:https://www.tnc.moj.gov.tw/297028/297084/297090/481931/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