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童遭虐命危「皮膚無一處完整」 無人探視!醫:長期營養不良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3歲男童遭張姓生母用衣架暴打、陳姓同居男友腳踹頭部著地施虐,「全身上下沒有一處完整皮膚」,27日送醫時已瞳孔放大,重度昏迷,全身上下都是瘀青、腦出血緊急開刀,今天腦壓降下但仍持續昏迷,醫師檢視男童雖尚未有橫紋肌溶解症,「長期營養不良」,目前仍未脫離險境,至今尚無家屬前往探視,讓人不捨。

▲3歲男童遭生母及同居男友施虐。(圖/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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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在27日下午2點30分左右,張女抱著全身瘀青且意識昏迷的3歲男童趕到卓醫院,聲稱孩子遭到同居男友虐打,27日上午還有意識,但下午就陷入昏迷,院方緊急通報119,轉送彰基兒童醫院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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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基督教醫院張尚文醫師表示,男童被送到醫院時,昏迷指數僅3,有腦出血狀況,瞳孔呈現放大,全身上下沒有一處完整皮膚,非常多大小瘀青、瘀血狀的傷口,且在小腿、大腿、臀部及背部也有都疑似藤條抽打的瘀青傷痕。

昨日經搶救後,男童腦壓偏高的狀況已漸回復至正常範圍內,但昏迷指數仍維持在3分;目前未有橫紋肌溶解症的狀況,從血液檢查看起來,也都在正常範圍內,只是有長期營養不良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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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尚文強調,男童仍在危險期,尚無法預判何時會甦醒,不過醫療團隊都抱持著審慎樂觀,希望有奇蹟發生,腦壓下降是男童是否能甦醒的一個很好的指標,現仍用藥物積極治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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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表示、陳男坦承有腳踹小孩頭部著地的行為並有相關證據可證,足認犯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將來獲判重罪之可能性甚高 足以引發逃亡之虞,所述又與相關證人或共犯之陳述不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或共犯之虞,故有羈押之必要,應自即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如不服本裁定 得於5日提出抗告。

被告張女經訊問後坦承有用衣架、愛的小手等物抽打小孩之行為,故涉犯傷害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但依卷內證據尚難認為有與陳男共同傷害張童之犯意聯絡,尚有刑法第286條凌虐幼童之犯罪嫌疑,故無羈押之必要,因此僅裁定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