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黃姓人夫去年7月發現,老婆因沉迷網路遊戲,每日與他人通話,還多次出門徹夜不歸,黃男後來在電腦資源回收桶、臉書發現老婆與陳姓小王穿請侶裝親密出遊的照片,沒想到妻子卻默認小王,還提出離婚要求,讓黃男憤而提告陳男。台中地院近日審結,判陳男要賠償1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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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與老婆婚後育有一對子女,他平日經營中古車行,老婆則協助會計及家務。不料,黃妻後來沉迷網路遊戲,從去年7月起,每日與遊戲上認識的江男通話,還不顧家中幼子,多次出門徹夜不歸。
黃男後來在電腦的資源回收桶與臉書貼文,發現老婆與江男穿著情侶裝的合照,照片中2人互動親密,神情愉悅,如男女朋友一般,黃男以此事質問老婆,孰料,黃妻不解釋也不否認其背叛婚姻忠誠的事實,黃男還被要求離婚,讓黃男痛徹心扉,決定向江男提告。
法官調查,江男雖表示照片服裝及合照是臨時購買、拍攝,但法官認為,無論是否為臨時購買、拍攝,從江男與黃妻在公眾場合的親密舉動來看,都足以認定兩人關係已超越超越男女社交應有之分際,因此判江男要賠償10萬,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