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藝能名校「禁談戀愛」!校長逼女高中生退學 判賠21萬

▲▼ 少女,女學生,女大生,女高中生,女國中生。(圖/取自pakutaso)

▲女學生認為,校方只因談戀愛就要求學生退學違反人權,因此提告。(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記者王佩翊/編譯

日本東京都私立堀越高校身為藝能名校,被喻為是偶像搖籃,許多明星都畢業於這所高中。然而堀越高校的校規卻非常嚴格,不但禁止戀愛,同時也不可隨意染燙髮。2019年就有一名女學生因為和男同學交往,被學校勸告「自願退學」,而學生認為校規限制人權,因此提告。東京地方法院30日裁定校方違法,判賠97萬日幣(約新台幣21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每日新聞》報導,堀越高校在校規中明文禁止學生戀愛,而當時就讀高三的原告2019年11月在被班導質問是否與男同學交往時,坦承確有此事,隨後便被校長勸告自願退學,而她則被迫轉入其他高中就讀。她事後因不滿校方限制學生基本人權,向法院提告。

東京地方法院30日開庭審理,認為堀越高校禁止男女學生交往的校規雖然合理,但是勸女學生自主退學的行為則屬於違法行為,因此判定校方須賠償學生97萬日幣(約新台幣21萬元)。

起訴書指出,原告主張,限制戀愛的校規侵犯學生的基本人權,與社會一般認知相比,明顯不合理,應該屬於無效,而這條過當校規更使得她被迫轉學。

對此,校方則指出,私立學校有權根據校方的傳統與教育方針管教學生,校規對照社會一般認知並無不合理,且勸導女學生自願退學屬於校長的裁量權。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認為,考量到私立學校自身的教育理念與方針,要求男女學生交往並專心於課業上,對照社會一般認知的確合理,但是校長勸導自願退學的行為實屬「強制退學」,有違教育裁量權,因此認定其違法。

►20分鐘聽懂《Wow世界熱鬧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