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已婚的錢姓護理師與同院的醫師有染,還替對方生孩子。錢女原本希望對方能離婚與她另結家庭,但等了3年都沒結果,最後帶著孩子到醫生家要求給個交代,醫師娘才知枕邊人的背叛。醫師娘起訴向錢女求償,一審判賠80萬,案經上訴,高院二審仍判賠80萬。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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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黃姓醫師娘起訴指出,與丈夫結婚近30年,育有3名子女,對於家庭的付出盡心盡力,讓丈夫得以無後顧之憂的發展醫師志業。不料丈夫與錢女因同科別之護理師及醫師而結識,且錢女明知丈夫為有婦之夫,竟從2016年到2021年間交往並多次發生性關係。
丈夫一直到2021年12月初才告知這段不倫關係,而錢女得知後,竟在當年12月底,尾隨其他住戶到自家前,當著丈夫的面要求2人離婚,毫不顧及自己的感受。醫師娘說,因錢女與丈夫不倫關係而深受打擊,不斷哭泣導致白內障惡化,更因情緒崩潰而自2022年3月起求助於身心科,經診斷患有「適應障礙症併焦慮情緒」之疾患。因此起訴要求錢女賠償120萬元。
錢女拒絕賠償,她辯稱,雖然發生不倫但並非自己主動,乃醫師在工作場所,利用上下不平等的優勢對身為護理師的自己施壓而發生性關係,她不知如何應對,逐漸對醫師言聽計從。一直到2018年發現懷孕後,是醫師堅持要她把孩子生下來,並承諾會在孩子3歲以前給她們母子一個完整的家及應有的名份;自己也在醫師的慫恿下,於2021年3月間與丈夫離婚。不料孩子即將滿3歲之際,醫師卻開始避不見面,也連絡不上,她才會帶著孩子到醫師住處求見。錢女更哭訴,交往期間已經為了醫師墮胎2次,不料孩子出生後,醫師3年內更只見孩子6次;現在事發之後,還直接斷絕往來,自己所受痛苦及傷害程度遠超出醫師娘。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錢女確實侵害醫師娘配偶權,判賠80萬元。雙方均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也認為一審判決合理,因此駁回上訴,仍判賠8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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