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投入補選拼立委 「若勝選不遞補」國民黨將少1席議員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落幕,選前請辭立委的台北市長當選人蔣萬安,其立委遺缺也展開補選作業。台北市議員王鴻薇預計在2日中午11點45分時,在黨主席朱立倫、準市長蔣萬安的陪同下前往登記參選第三選區的立委補選,對決民進黨的吳怡農。根據規定,若王鴻薇勝選,則其議員席次不會補選,等於國民黨減少一名議員;但若敗選,王若未宣布請辭的狀況下,仍可回任議員工作。

▲國民黨議員王鴻薇將投入立委補選。(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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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規定,「地方民意代表當選人因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或當選人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之情形時,其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之高低順序遞補,不適用重行選舉或缺額補選之規定。但遞補人員之得票數不得低於選舉委員會原公告該選舉區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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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即,僅有在當選之議員因賄選買票或其他情事的狀況下遭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其缺額才會依票數結果進行遞補。

至於議員何種狀況下需補選?根據《地方制度法》第81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三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均應補選。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時,不再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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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議員辭職、死亡、去職時,並不會立即進行補選,須缺額達全部議員30%時,或該議員選區缺額達50%時,才辦理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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