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桃園區中華路出租套房今年9月間發生槍擊案,兇嫌近距離對楊姓、陳姓男子頭部以行刑式射擊,導致2人當場慘死。檢警抽絲剝繭後確認蘇姓男子涉嫌重大,桃檢查出蘇嫌僅因詐欺案件與2名死者有糾紛,藉故談判時竟痛下殺手。檢方今(2)日偵結,因蘇男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犯罪後毫無悔意,因此向法院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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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在今年9月間1日晚間7時許,地點則在桃園區中華路二段某出租套房,死者則為27歲陳姓男子、28歲的楊姓男子,桃園警分局據報後到場蒐證,並調閱附近監視畫面查出35歲蘇姓男子涉有重嫌。
檢警調查,檢警釐清2名死者與蘇姓兇嫌均為詐騙集團人員,雙方均為熟識朋友,蘇男疑似懷疑2人吞下800萬元詐欺款要求追回,隨後發生爭執,蘇男從隨身背包內取出非制式手槍,先朝楊男頭部太陽穴與頭頂各開1槍,為阻止陳男報警隨即再朝陳男太陽穴部位再開一槍,2人當場慘死。蘇男作案後取走2人手機棄置附近水溝內,再搭白牌計程車前往長庚醫院附近,下車後再委託林姓友人幫忙叫來白牌計程車前往彰化,途中多次變裝企圖製造斷點,後來又分別前往嘉義、高雄,最後趕抵花蓮,並將作案槍枝棄置花蓮地區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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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男於9月4日下午3時許,聯絡黃姓友人載運,為避免被警方追緝竟躲在候車行李箱內,但最後在國三277公里處北上路段被警方查獲到案,桃園警方專案小組隨即在花蓮縣某山區起出做案用非制式手槍1把、1顆制式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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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檢察官劉威宏指揮桃園警分局專案小組偵查期間,認為蘇男以近距離槍擊被害人2人頭部方式行兇,殺意甚堅且手段兇殘,視人命如草芥,嚴重敗壞社會治安,迄今未取得被害人家屬原諒,其行為確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參編第6條第2項所規定「情節最重大之罪」,檢察官今天偵結,向桃園地院具體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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