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在交友網站上認識未成年少女小雲(化名),佯稱願意以20萬元包養,將小雲帶到摩鐵上完床後,還趁機騙走小雲的蘋果手機變賣,林男原本答應賠償小雲及其父母102萬餘元也一毛錢沒付,法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處林男徒刑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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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男是在去年9月17日透過交友網站認識未滿16歲的小雲,林男炫耀自己很有錢,也答應用20萬元包養小雲,小雲信以為真,隔天就和林男上摩鐵,林男先拿出手鍊、戒指「表達誠意」,小雲於是開心的和林男上床。
兩人離開摩鐵後,林男請小雲把自己的蘋果手機拿去通訊行變賣,晚一點會將手機贖回,小雲不疑有他,還把賣手機的1萬2500元交給林男,兩人在搭車途中,林男竟「偷天換日」拿玩具假鈔給小雲,請她自己去通訊行贖回手機,小雲到了通訊行才發現是假鈔,不甘「人財兩失」憤而提告,警方循線逮捕林男,檢方在訊後依妨害性自主、詐欺等罪將林男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林男坦承犯行,也火速和小雲及其父母達成和解,願意賠償102萬餘元,希望爭取輕判,沒想到一毛錢都沒付,法官認為林男和解僅是求取輕判的手段之一,審理後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7月,合併應執行徒刑1年5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