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30歲吳姓男子愛慕工作上認識的女子長達2年,確診隔離期間內甚至2度騎車尾隨、跟蹤女子,嚇得她當場報警逮人。台南地院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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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吳男和女子小詩(化名)為上下游包商之業務往來關係,為了追求小詩,吳男時常騎車跟蹤她,包括今年6月2日晚上7時許,小詩開車到餐廳吃飯時,吳男竟在旁邊空地觀察,直到她吃完飯離開,開車上高速公路後才擺脫。
3天後,吳男直接到公司門口堵人,問小詩為何假日都不跟他出去,小詩懶得理他開車離去,吳男則是騎車緊跟在後,等到小詩開到家門口後停在車前,小詩嚇得當場報警處理。
吳男向檢方坦承有時的確會在小詩公司附近徘徊,但強調2人過去是男女朋友,分手時有些誤解,才會想當面跟她講清楚。
不過,小詩無奈表示,他們只是工作上有聯絡,從來沒有交往過,2年前吳男開始追求,會時常看到他在公司附近逗留,但最近頻率很頻繁。檢方偵辦過程中,還發現吳男犯案當下為確診隔離期間,竟違反規定外出,予以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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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酌吳男未思以理性態度處理問題,且在染疫後未遵守規定而擅自離開隔離處所,考量吳男審理時改口坦承犯行,未無端耗費司法資源,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