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消防局8日在竹南稽查一處瓦斯鋼瓶儲存場所,發現20坪大的鐵皮屋頂倉庫,竟違規存放294桶瓦斯,共計儲放7372公斤瓦斯,消防局以違反「消防法第」及「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現場對業者開出舉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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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消防局竹南分隊8日下午至轄內保安林一處查察瓦斯鋼瓶儲存場所,現場為簡陋一層磚牆鐵皮屋頂建築物,面積約60平方公尺,裡面置放294瓶瓦斯鋼瓶(4公斤34支、10公斤7支、16公斤21支、20公斤159支、50公斤73支),共計儲放7372公斤瓦斯,稽查人員以違反「消防法第15條」及「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9條規定,當場對業者開出舉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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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消防人員於現場清點瓦斯鋼瓶數量時,發現1支4公斤重的瓦斯桶已逾期,再開1張舉發單。
據了解,本案業主為合法的瓦斯行,瓦斯行與應該具備的瓦斯儲存場所都各需申請合法執照,瓦斯行登記均為辦公室聯絡及供客戶挑選瓦斯桶的型式,經選購後由合法儲存場所出貨到客戶處,而該瓦斯儲存場所並未經申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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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表示,業者若違規超量儲存瓦斯桶,或逾期、變造鋼瓶,將成社區公安不定時炸彈;消防局將持續針對不肖瓦斯業者加強查緝,以確保民眾居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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