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地檢署於9合1選後持續嚴查賄選,接連於7、8日偵辦3起案件:其中南投縣議員第2選區某候選人、草屯鎮某鎮民代表候選人共同的許姓樁腳,涉嫌以2000元價碼行賄選民、請求支持2人,遭聲押後被法院裁定限制住居。另外,草屯鎮某民代表候選人的洪姓樁腳、南投市某市民代表候選人的劉姓樁腳,皆涉以每票500元賄選,檢方諭令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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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姓樁腳涉嫌為草屯鎮第3選舉區某鎮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買票賄選案,經檢察官蔡岱霖指揮南投縣調查站、草屯警分局偵辦,7日當天通知洪姓樁腳、多名選民到場,查出洪姓樁腳向以每票500元之代價交付賄賂,訊後認其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交保5萬元。
許姓樁腳則涉及為南投縣第2選舉區(草屯鎮、中寮鄉)某縣議員候選人,及草屯鎮第4選舉區某鎮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買票賄選案,檢察官林宥佑指揮南投縣調查站、草屯警分局偵辦,於7日通知許姓樁腳、多名選民到場,查得許姓樁腳以每票2000元之代價交付賄賂,請求選民投票支持2位候選人,訊後認其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7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法院裁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限制住居。
劉姓樁腳涉及為南投市第3選舉區某市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買票賄選案,檢察官鄭宇軒指揮南投縣調查站、中興警分局偵辦,於昨日通知劉姓樁腳、多名選民到場,查得洪姓樁腳以每票500元之代價交付賄賂,訊後認其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交保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