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恆春縣東門路口附近有無牌越野車及沙灘車於路上行駛,威脅交通安全,恆春警方獲報趕往了解,發現為越野車隊在該地維修及檢查車輛,之後將以貨車或拖車載運至山區山道、林道等目的地,未於道路駕駛,無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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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警方於各路段積極取締,經查大多車輛均有掛牌,惟少數車友存僥倖心理,警方於北門路段、坑內路段共告發3件於道路行駛無牌越野車,沒入車輛1部,恆春警方已告誡切勿違規行駛無照車輛,及行使道路拉轉引擎聲量,影響夜間安寧等,並加強巡視與取締。
恆春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表示,民眾利用網路社團號召越野車友及愛好者,每年舉辦聚會,以貨車及拖車等方式將無牌越野車載至恆春地區山道、林道等非道路範圍行駛,但有少數車友貪圖一時方便,直接於道路行駛無牌越野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32條規定,最高可開罰新臺幣1萬零8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沒入車輛,呼籲民眾切勿違規,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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