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宜蘭一位87歲的李姓婦人2019年在菜園種菜時,遭虎頭蜂螫引發過敏性休克不治死亡,但是早在事發10天前,就已經通報農業處摘除蜂巢,卻遲遲沒有處理,也沒有設立警告標示,死者兒子決定聲請國賠190萬多元,但一、二審都判兒子敗訴,不過最高法院在13日發回更審,讓案件有逆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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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宜蘭市富農路的李姓婦人,在拆除前的2019年7月9日上午7時,前往慈航路500巷的菜園種菜,遭虎頭蜂巢虎頭蜂攻擊,李婦爬出菜園呼救後,鄰居開車送往陽大附醫搶救,很不幸的是李婦在7月9日下午4時42分許,因被10多隻虎頭蜂螫,造成過敏性休克不治死亡。
宜蘭縣議員林麗表示,宜蘭農業處在民眾被蜂螫傷後,仍未積極督促協調有關單位處理,致發生民眾被虎頭蜂螫致死的憾事發生,分明是行政怠惰,官僚殺人,甚至有可能構成國家賠償之要件,人命關天,豈可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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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市梅州里長游西湖表示,87歲的李婦行走稍有不便,當天因為去田裡工作燒雜草,才引蜂出來攻擊,里民們也抱怨之前很多人都有被螫,通報10天都沒處理,李婦被螫死當晚,蜂巢才趕緊摘除。
最高法院認為,高壓電桿上的虎頭蜂巢在還沒斷電之前,對於處理人員有生命危險,客觀上雖無法立即摘除,但在被拆除前,公務員沒有對蜂巢作出警示行為,與李婦死亡是否具有因果關係,二審並未詳查,因此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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