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及閃!國道「殺人碎石噴飛」害慘後方8車 肇事駕駛慘了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國道一號北向373-367公里路段(高雄端-五甲)昨(13)日發生一起驚險事故,一輛砂石車在行駛過程中,後方車斗不明原因開啟,導致大小碎石散落路面,導致8部車輛閃避不及,輾壓散落物導致車損。

▲國道砂石車大小碎石突然噴飛,後面8車慘遭波及。(圖/翻攝FB職業聯結車職業大貨車職業大客車拉拉隊運輸業照片影片資訊分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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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表示,肇事違規車輛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汽車裝載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之規定,將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待查證後依規定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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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砂石車大小碎石突然噴飛,後面8車慘遭波及。(圖/翻攝FB職業聯結車職業大貨車職業大客車拉拉隊運輸業照片影片資訊分享團)

有民眾昨天在臉書上傳一段行車記錄器影片,「111/12/13 12:42漁港高架接國一末端北上 想閃都沒得閃」,影片中,砂石車在行駛時,後方車斗突然開啟,導致車上載的大小碎石瞬間噴飛散落路面,後方車輛想閃都來不及閃,遭受碎石波及,驚險一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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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方表示,截至目前已接獲8部大小車輛報案,在該上述路段遭受波及,後續將依正常程序行文高速公路局及遠通公司調閱該路段CCTV影像及ETC門架資料,待比對查證後,立即通知肇事車主及駕駛人到案說明,並由岡山分隊接續處理。

▼國道砂石車大小碎石突然噴飛,後面8車慘遭波及。(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該肇事違規車輛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汽車裝載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之規定,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查證後將依規定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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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呼籲,駕駛人裝載貨物行駛高速公路,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致後方車輛閃避不及而發生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如發生所載貨物脫落或掉落,除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針對危害高速公路行車安全部分,另以公共危險罪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