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麻豆分局驚傳員警偵辦車禍肇事逃逸案件時,涉嫌包庇駕駛人、偽造文書、隱匿人犯,麻豆分局分局長林中興指出,該案發生在2021年11月間,10名被傳喚員警有4人係證人,其餘6人檢察官訊後3人無保請回,偵查隊長等3人各以6-10萬元交保,警方已將涉案員警調職並配合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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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洪欣昇13日上午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及台南市警察局,共同偵辦台南市警察局麻豆分局員警涉嫌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隱匿人犯罪嫌,13日晚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偵查隊長交保10萬元、派出所鄭姓所長(現任警備隊長)交保8萬元、田姓警員交保6萬元,另涉嫌肇事逃逸之洪姓被告檢察官諭知交保5萬元、涉嫌頂替之楊姓被告諭知交保5萬元。
麻豆分局分局長林中興指出,檢方傳訊員警10人,涉案人2人,其中4名員警係列證人身分,訊後3名員警無保請回,吳姓偵查隊長、鄭姓警備隊長、田姓警員則分別以10萬元、8萬元、6萬元交保;涉嫌肇事逃逸的洪姓男子及頂替的楊姓男子,分別以5萬元交保。
林中興分局長表示,針對涉案交保員警擬議偵查隊長及警備隊長,分別改調為警察局警務正及佳里分局警務員等非主管職務,承辦警員調整服務地區,他個人則自請處分,後續將再召開考績會追究涉案員警、相關主管人員行政責任,並全力配合檢方調查,以求勿枉勿縱。
據了解,該起車禍係發生在2021年11月間的車禍,洪姓肇事者當時是警友會辦事處副主任,他與機車發生車禍,機車騎士的腳部被車輪輾傷,但洪事後肇事疑似因為酒駕逃逸,並找楊嫌頂替,而涉案員警被控涉嫌公務人登載不實及隱匿人犯罪嫌,因廉政署獲得情資,會同台南地檢署深入偵辦,查出涉案員警涉嫌重大而發動傳喚偵辦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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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私下表示,這起車禍肇事逃逸案,發生在1年前,現任分局長並不知情。就算洪嫌在當時另涉酒駕,也是可以賠償和解及繳交罰款來處理,並非大不了的案件,涉案員警不需要大費周章,冒著觸法風險去幫洪嫌善後,更何況警友會辦事處主任或副主任都是地方成功人士,有一定人品及人望,係基於支持警察服務地方,才會擔任這項出錢出力的公益職務,為何會發生此一集體舞弊情事,實在令人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