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持續追查11月25日凌晨在虎尾某會館外砍人案件,循線緝獲暴力犯罪組織陳姓首謀及組織成員,查出砍人案當晚施暴惡煞因無辜男負傷逃離,殺紅眼遷怒會館一名服務生,將其拖出門口毆打恐嚇,行徑令人髮指,經訊後,認陳男、許男均涉犯組織犯罪、妨害自由、傷害、毀損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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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掃黑專責隊及虎尾分局共同執行掃蕩,日夜蒐證、埋伏跟監,此次行動順利追出幕後黑手,檢肅瓦解陳姓男子暴力犯罪集團,共查獲犯嫌7人、3名犯嫌羈押禁見,扣押辣椒槍、球棒、無線電及手機2支等犯罪工具,首謀陳嫌之犯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重傷害、妨害秩序等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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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今(14)日說明,經查以陳男為首之犯罪組織,於11月25日凌晨,因發現其駕駛之車輛,在虎尾鎮光復路某會館遭人潑漆,見被害人隻身在路邊,不問青紅皂白即率眾持刀、棍砍殺,並持手槍追擊,幸而被害人負傷駕車逃離現場緊急就醫,方保全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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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以陳男為首之犯罪組織成員心有未甘,殺紅了眼,竟將目標轉向該會館鄭姓服務生,將其拖出會館毆打、恐嚇。此件暴力犯罪集團之3名成員經聲押未獲准,經檢察官積極抗告後,於12月1日經雲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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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段可芳指揮警方積極循線追查,於昨日對組織陳姓首謀及組織成員許男發動搜索及拘提,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陳男、許男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行為危害社會治安嚴重,有反覆實施暴力犯罪行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第一庭14時40分結果出爐,裁定陳姓首謀羈押禁見;許姓嫌犯因已完整交代案情,裁定8萬元具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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