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埔鹽鄉去年10月底發生驚駭水流屍命案,台北市張男(51歲)以每月10萬元,包養30歲酒店女林姝妤,卻被下藥用童軍繩綑綁空心磚丟進東螺溪,慘成水流腐屍,帳戶內470萬元存款也被盜領一空,檢方調查發現林女一家4口預謀犯案,3月間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今(15)日審結全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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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林姝妤等人之犯罪動機、犯罪計畫縝密、參與程度、所生損害極為重大,嚴重破壞社會治安、迄未賠償被害人家屬任何損害或達成和解、被害人及檢察官認應從重量刑之求刑意見、被告所獲利益等,分別量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年至14年不等,並分別定應執行刑。
被告林姝妤為無期徒刑、林父判處17年、林母與林弟2人判有期徒16年;提供安眠藥的陳男判有期徒刑6年6月,並依法對被告林姝妤宣告褫奪公權終身。提領之現金473萬元及被告林姝妤犯後拿取被害人身上現金5千元,均為犯罪所得,皆依法沒收,12月1日彰化地院召開延押庭,裁定四人皆繼續延押2月,今年要在鐵窗內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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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這起震驚社會案件,檢方調查,發現林女一家4口預謀犯案,且4人分工極細,從取得安眠藥物、把風、勒殺、棄屍等步驟都有完整分工。
檢方調查,林女在台北某酒店工作,面貌姣好、外表清純,2020年間她結識了離婚的張姓男子,雙方隨即展開一段父女戀。交往期間張男不僅大手筆以每個月10萬元以上的金額包養林女,甚至還買了一台BMW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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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以為遇到真愛,但竟是一場奪命桃花劫,2021年6月林女早已悄悄埋下殺意,並與父親、母親、弟弟共謀,誘騙張男到彰化後,再予以勒殺棄屍,並盜領金融帳戶款項。
為求一次得手、避免張男掙扎反抗,於是林弟偕同林母於110年10月14日先向鹿港陳姓友人(24歲)告知殺人計畫,並從陳男處取得1顆FM2安眠藥;翌日林父、林女、林弟前往尋找並選定東螺溪為棄屍地點,同時預先將棄屍工具(黑色塑膠袋、空心磚及童軍繩等物)藏放於該處。
10月16日中午,林女先誘騙張男要前往台中醫美諮詢及至彰化遊玩,2人回到福興鄉住處,由林母拿出磨成粉的安眠藥加入飲料內給張男服用。之後,一家人開車前往漢寶濕地,見服藥的張男在車內已經熟睡,一家4人決定動手;由於車內空間過於狹小、不好下手,林女與林母還先下車把風,由林父自後座持童軍繩將張勒殺,而林弟則在旁守候,預防張男掙扎。
待10至15分鐘後確定張男已經窒息身亡,林女再將車開往附近無人農地停放,並由林父將張男拖到地上,用黑色膠帶纏繞在張男臉部,再與林弟一起將屍體搬到車子的後車廂。此時,林女從張男錢包內拿走約6千元現金、5張提款卡,背包及其餘物品則是丟在草叢內,再驅車前往東螺溪棄屍處。
林父及林弟將屍體搬下車後,拿出預藏的黑色塑膠袋、2塊空心磚及童軍繩,將張男屍體頭部、腳部均套上塑膠袋,以童軍繩纏繞打上繩結固定,甚至將空心磚綁在身上,意圖讓遺體永不見天日。不過,因為水位過淺,林父不得不從岸邊撿石頭壓在屍體上,以免浮出水面。13天後,10月29日民眾發現浮屍後報案而循線查獲。
張男被棄屍的當晚,林女被監視器拍到在台中1間超商提領50萬元、接著17、18日2天分別在桃園、溪湖及台中等地提領303萬元現金,後來也被警方在其住家內搜到。
檢察官認為,被告林女僅因與被害人有感情糾葛,竟覬覦被害人存款,即謀劃殺害被害人並奪取被害人財物,而林父、林母及林弟等人均為至親家人,沒有勸阻,反而冷血共謀殺人棄屍,再盜領被害人存款,犯罪計畫及分工縝密,顯見強盜殺人決意甚堅,並導致張男家屬受有終身難癒的傷痛,惡性重大,建請均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