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為推動淘汰老舊車輛政策,改善高污染車輛排放,環保署今(15日)預告訂定空污補助與減碳獎勵,民眾若淘汰舊車換購電動車輛或低碳排車輛,包括機車、小客貨車、大客貨車或小客貨車,明年元旦起可獲得不同金額補助,以機車來說,舊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可獲得空污補助1千與減碳獎勵1500元,淘汰老舊汽油小客貨車並購買電動車輛,則可獲得共1.4萬元補助,柴油大貨車或遊覽車最高可獲得3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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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淘汰老舊車輛來提升空氣品質,並朝向淨零排放目標邁進,環保署擴大整合各車種汰換經濟誘因,配合空氣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量抵換媒合制度,車輛所有人將車輛汰舊換購低碳排車輛後,如選擇將減量效益歸屬給環保署,即可獲取環保署提供的補助或獎勵金,透過提供經濟誘因方式鼓勵民眾加速淘汰老舊車輛及推動運具電動化。
環保署在今天預告訂定「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草案(空污補助)及「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草案(減碳獎勵),空污補助主要規範各車種(包括機車、小客貨車及大客貨車)、減碳獎勵規範車種為小客貨車,如果民眾淘汰舊車換購電動車輛或低碳排車輛後,如將其減量效益歸屬給環保署,將依減空污、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可獲得不同金額補助。
環保署環管處長蔡玲儀指出,弱勢舊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可獲得空污補助1千與減碳獎勵1500元,若淘汰老舊汽油小客貨車並購買電動車輛,可取得57.07公斤揮發性有機物的減污效益及19.3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減碳效益,同意移轉環保署後,則可獲得空污補助2千元與減碳獎勵1.2萬元,總計補助為1.4萬元,若換購為油電混合動力車,其每輛車補助為全電動車之一半,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