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出國董事長偷吃鄰居7年「還要1388萬養一輩子」 正宮怒告

▲女子趁董娘長期在國外,與董事長發生婚外情,還要求對方開本票,養她一輩子。(圖/Pakutaso)

▲女子趁董娘長期在國外,與董事長發生婚外情,還要求對方開本票,養她一輩子。(示意圖/Pakutaso)

記者翁子皓/台北報導

郭姓建商董事長趁妻子出國時,與蘇姓女鄰居發生長達7年的不倫戀,對方甚至因此懷孕墮胎,之後還要求郭養她,直到郭男退休為止,還要對方開立總金額1388萬的51張本票給她。郭妻回國後,認為蘇女破壞婚姻,憤而提告,法官認為蘇女確實介入他人婚姻,判蘇女要賠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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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郭男趁郭妻2006年單獨帶4子前往加拿大讀書時,與鄰居蘇女發展婚外情。郭妻2020年返國後發現此事,要求蘇女與郭男保持距離,否則將依法提告。然而,蘇女仍常糾纏郭男,還要郭男與老婆離婚,甚至在2021年3月要求郭男簽立悔過書,還必須付錢養她,直到郭男退休無收入為止,又要郭男開立共51張本票,總金額達1388萬元。

蘇女供稱,郭男騙說他長年獨居,而郭妻在國外居住多年,郭男這10多年確實自己一人獨居台北,讓她以為郭男已離婚,還說自己才是受害者,長期受郭男強烈追求,糾纏不休、欺騙,更遭到郭男長期跟蹤、騷擾,甚至害她被眾人誤解,讓她身心受到巨大痛苦,至今無法正常工作、生活。

法官調查,郭男雖曾向蘇女表示準備離婚,但並不是說已經離婚,可見蘇女在知道郭男有配偶的情況下,仍與他交往、發生性行為,而蘇女又曾在報案時稱郭男為男友,亦多次與郭男共同搭機出國,可見蘇女與郭男為兩情相悅,絕非如蘇女所說,是郭男長期糾纏、騷擾她,法官認定蘇女侵害郭妻的配偶權,判她要賠60萬,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