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緬甸KK園區人蛇集團 桃檢起訴台籍最高主管9人、4人遭聲押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檢警今年8月間查獲人口販運集團以「輕鬆高薪文書」徵人廣告誘騙國人至緬甸、柬埔寨與泰國等地工作,檢警抽絲剝繭後進行第二波掃蕩查獲以林姓男子為首的「亨泰」人口販運集團台籍幹部等9人,桃檢將9人提起公訴,其中4人遭聲押,另有3人實際未參與則獲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查獲以林姓男子為首的人口販運集團到案。(圖/記者沈繼昌翻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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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查獲以林姓男子為首的人口販運集團,涉嫌誘騙國人至緬甸、柬埔寨與泰國等地。(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塗又臻指揮局桃園、大溪警分局共同偵辦人口販運集團,佯以「輕鬆高薪文書」徵人廣告方式,在臉書等平台詐騙本國人前往緬甸KK園區、柬埔寨與泰國等地,實則從事人口販運等犯行。其中32歲林男在集團中擔任主管與督導工作為緬甸台籍最高幹部,24歲林姓女子則負責指揮擔任組長、30歲王姓男子、35歲朱姓男子也是集團幹部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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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調查,此犯罪集團係以高薪文書工作,公司可協助清償債務等方式吸引失業、有資金需求等經濟狀況不佳之年輕國人,或以感情詐騙、海外旅遊打工等詐騙方式誘騙涉世經驗不深年輕國人出國前往緬甸KK園區工作,待應徵者同意出國,由集團提供辦理護照費用、去程機票,並接送至桃園國際機場,協助辦理登機等事宜,將應徵者送至登機口後,拍照回傳至境外接應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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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查獲以林姓男子為首的人口販運集團,涉嫌誘騙國人至緬甸、柬埔寨與泰國等地,警方拘捕涉案人員到案。(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檢指出,應徵者抵達境外機場後,便將應徵者送往詐騙園區之集團,園區有持電擊棒之人負責站崗看守,被誘騙國人抵達園區後被控制行動,多因路途遙遠且語言不通,更無資力賠償違約金等情事,致應徵者無法離開園區返台,不得不違反本人意願留在集團選擇在「人事部」以詐騙方式招攬台灣人前往詐騙園區為集團補足人力,從事「人事部」、「業務部」之工作。此外,集團還會選擇在「業務部」以假交友方式,詐騙他人投資虛擬貨幣、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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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還查出,該集團以上開詐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方法,迫使應徵者在園區每日至少從事12小時、無休假日、實際上無底薪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應徵者一旦進入集團工作後,護照即遭集團統一保管,並限制使用手機,致應徵者無法向外求援、傳送定位或相關工作資訊,若有透露被發現,便會遭集團毆打、電擊、送兵站、關在小黑屋或轉賣至其他公司等待遇,如無達到集團指定之工作進度或業績不佳者,亦需接受體罰、毆打等凌虐,總計至少有18名國人受害。

據指出,集團成員若成功誘騙被害人加前往柬埔寨,可獲1200到1300美元底薪與1500至3000美元獎金,組長可拿到500美元獎金。在緬甸KK園區,每人可支領固定底薪1萬5000元泰銖,若組員成功詐騙應徵者前往「人事部」,可獲4萬7500元泰銖獎金,前往「業務部」可拿到6萬5000元泰銖,如果誘騙到大學生則可獲得9萬7500元泰銖獎金,組長更可獲得9750元泰銖,主管有6000元泰銖獎金,但實際是否如此仍待調查確認。

桃檢昨天偵結,針對林姓主嫌等9人依刑法第297條第1項之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及人口販運防制法,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或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刑法之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未遂及組織犯罪條例組織等罪嫌將9人起訴,其中4人遭聲押,其餘3人實際未參與則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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