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高雄市梓官區公館路石潭橋上產業道路2021年1月8號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王姓騎士騎車返家途中,不慎撞上由顏姓男子駕駛的農用曳引機「翻土迴轉犁」,猛烈撞擊力道,導致王男臉部變形等,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法官審理後,認為顏男未在翻土迴轉犁上加裝警示措施,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判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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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顏男領有農機使用證,從西向東行駛於該條產業道路,而王男從對向迎面駛來,當場撞上曳引機之左後輪後方翻土迴轉犁,而猛烈撞擊力道,導致王男臉部變形、多處撕裂傷、胸肋骨骨折、多重創傷等,經送醫搶救後仍因傷重宣告不治。
法官審理時發現,顏男以務農維生,且領有農機使用證,應知道翻土迴轉犁突出本機機身,應裝設反光標示或警告燈,但他卻未按照規定行事,而事發當時,顏男車輛停止等待對向小貨車通行,王男卻突然從小貨車後方竄出超車,才因此撞上翻土迴轉犁而喪命。
法官認為,此事故王男也須負部分責任,而顏男事後也坦承疏失,且積極與王男家屬達成和解,顯見他犯後有悔意,因此依過失致死判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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