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在臉書刊登徵人廣告騙人來面試,然後再拿混有安眠藥的湯麵給來面試的女子吃,趁女子不省人事後猥褻,然後把影片傳給女子家屬恐嚇要求贖金。林男被檢方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台中地方法院依以藥劑犯強制猥褻罪,判林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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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男2021年11月23日時,在臉書刊登假的求職廣告,一名女子看到後與林男約見面應徵,林男把她帶往一處民宅後,先向女子簡單介紹工作內容及薪資待遇,再把摻有安眠藥的湯麵給她吃,女子吃完後隨即昏迷。
林男確認女子不省人事後,將她上衣掀至露出胸罩的位置,並伸手揉搓胸部,並手持手機錄製這段猥褻過程。另林男查看女子手機後,得知女子家屬的LINE帳號,於是林男24日凌晨傳訊息給她父親,稱女子到台中騙走他朋友要給家人開刀的4萬5千元,「目前人已經叫其他朋友去抓,已經抓到了」。
同日凌晨,林男再把猥褻女子的照片、影片,透過LINE傳給她母親,然後要求「拿4萬5000元來贖」,導致女子父母心生畏懼,同日前往家樂福賣場與林男碰面,再一起前往女兒遭拘禁的地點,交付4萬5000元後將女兒帶回。
林男在審理時坦承犯行,是自己一人獨立犯案,法官審酌,林男與女子素不相識,竟萌生歹意,下藥令女子昏睡後強制猥褻,還拿手機拍攝過程,另恐嚇女子父母,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所為殊無可取,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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