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南投報導
南投38歲翁男因與陳女有商品買賣糾紛,竟在2021年4月7日晚間於臉書上開直播,以「X你娘」、「婊豬」等語大罵陳女,還公布陳女的姓名與照片。南投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翁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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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女向翁男買手珠,在2021年4月7日晚上私訊翁男,表示這次收到的商品有點問題。但翁男認為陳女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賣的是尺寸不符的手珠,於是開臉書直播,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下,以「X妳娘老師你娘」、「X妳娘!妳贏錢沒我的份,輸錢就要怪我拉,有夠好笑的啦!妳娘什麼客人都有啦!」、「妳就是婊豬,妳娘妳就是婊豬!賭博都要我輸,X妳娘!連這款客人都有,我都沒有在唬爛」等語辱罵陳女。
此外,翁男還在直播過程中,用手機展示陳女的臉書頁面,讓看直播的人都可以看到陳女的照片還有本名,進而能知道翁男辱罵的對象。翁男事後向陳女表示「如果對於罵髒話方面造成妳的不適我很抱歉」、「其實就是慎重的向妳道歉」、「我那天點開妳的FB只有一下下而已,後面就沒有了」等語。
法官認為,翁男僅因與陳女間存有買賣糾紛,竟利用網際網路平台開啟直播,並以髒話辱罵陳女,足以貶損陳女在社會上的人格及地位,且網際網路傳播資訊之速度極快,對於陳女名譽造成之影響難以彌補,所為不僅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法益的觀念,還使陳女感到難堪與屈辱,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翁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