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張姓業務離婚之後,請來媽媽的朋友幫忙照顧2名孩子,2020年7月5日前妻無意間聽孩子們提起,「爸爸與保母在房間裡鎖門」,當下起疑,自己透過臉書追查,沒想到竟然抓包保母早在她離婚之前,就跟張男在一起了,甚至還曾懷孕墮胎,因此氣得對2人提告求償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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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在判決書中主張,生下第二胎之後,張男要求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家庭,她因此放棄從事5年的穩定工作,但自那之後,張男晚歸的情況就越來越嚴重,有時直到天亮了才回家,電話也經常不接,洗澡時還會把手機帶到浴室,她提出疑問,竟遭反嗆,「我不用賺錢養家嗎?還是換妳出去工作,我在家顧小孩?妳出去工作賺得了那麼多錢嗎?」
前妻接著說,當時她就已經起疑,2020年4月間透過手機定位,發現張男聲稱下班後要去汐止見客戶,實際上卻跑去基隆,同年6月她在張男的車上找到一款沒見過的男用包包及鑰匙,鑰匙圈的鎖行就位於基隆,一氣之下決定攤牌,但張男堅決否認外遇,還反過來一再責罵自己,最終夫妻倆撕破臉,吵完隔天就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
前妻表示,離婚之後張男說找了媽媽的朋友當小孩們的保母,沒想到2020年7月5日無意間從孩子們口中得知,「爸爸與保母在房間裡鎖門」,當下恍然大悟,趕忙利用謝姓保母子女的綽號在臉書搜尋,果然發現保母曾住過基隆,而且保母在2019年12月曾於臉書PO文表示,「面對事實,就是說服你的心去接受,那一些你早已經知道的事。」
前妻進一步追查,發現保母在2021年8月公然於臉書放上與張男的親密照片,自曝雙方已經交往762天,也就是說,他們是在2019年8月左右開始交往,當時她與張男還沒有離婚,釐清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之後,她憤而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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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述指控,張男表示,跑業務每天都需要跟不同的客戶碰面,偶爾晚歸或與女性客戶碰面就會被懷疑外遇,離婚的主因是前妻沒有盡到為人妻子的責任,況且保母的臉書發文是在他離婚之後才發布,前妻指控他外遇,應該舉證證明,不能光靠臉書文章定案。而謝姓保母經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桃園地院法官勘驗謝姓保母的臉書文章、錄音譯文等證據,另外還發現張男的母親曾傳訊息向前媳婦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實話跟妳說,現在妳已經知道了也好,因為我真的很怕對妳造成二度傷害」,因此認定男方是在婚內出軌,保母也曾在交往期間懷孕墮胎,最終判2人應連帶賠償前妻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