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將滿月!苗檢累計對1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縣長鍾東錦在列

▲▼當選名單公告將滿30日,苗栗地檢署發布統計,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共11件14人。(圖/記者蔡文淵攝)

▲當選名單公告將滿30日,苗栗地檢署發布統計,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共11件14人。(圖/記者蔡文淵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在12月2日公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當選名單,苗栗地檢署今(30)日發布新聞表示,至12月30日止,共針對11件、1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其中包括縣長鍾東錦、縣議員黃聲全、鄉鎮市民代表9人及村里長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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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表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範圍包括:縣長鍾東錦、頭份地區當選的縣議員黃聲全、鄉鎮市民代表9人、村里長3人。其中部分是認定候選人親自參與賄選犯行,部分基於法院判決前例,因候選人親友或競選團隊成員參與賄選犯行故據而起訴。

苗檢指出,苗栗查賄團隊以對抗使用金錢、暴力等不法手段介入選舉者為目標,從偵辦刑事案件階段即建立完整的資訊傳遞、彙整管道,並安排有效率的行政程序,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都是依據檢察官起訴賄選犯罪之相關事證作為基礎,秉持行政中立、司法獨立的標準執行法律權責。

選罷法第120條規定,地檢署或選舉機關必須在當選公告30天內,對不法選舉之當選人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今(30)日在期限前苗檢發布起訴成果,共11件、14名當選人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地檢署強調,公平選舉為民主政治之基石,苗栗查賄團隊將持續查察賄選與貪瀆犯罪,決不寬貸有心以金錢、暴力等不法手段介入選舉者,落實廉能政府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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