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鄒鎮宇/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遭爆有賄選黑金介入,台南地檢署同步對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人發動大搜索。對此,台南地院4日晚間訊後,裁准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羈押禁見,圓山國際開發公司總裁楊志強則請回。
台南地院表示,郭再欽否認犯行,就妨害投票自由部分,有聲請書所載之證據有證人證述、通訊監察譯文等在卷可憑,足認被告有妨害投票自由之犯行,涉犯刑法第142條第1項妨害投票自由罪,嫌疑重大。
台南地院指出,郭再欽涉犯開妨害投票自由犯行,與部分證人所述歧異,有事實足認有與共犯、證人有串證之虞。且聲請書所認之林姓共犯尚未到案說明,在全案未查明之前,實有致案情陷於晦暗不明之危險,考量郭跟林兩人熟識,恐有音共同利害關係而串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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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如果未予以郭再欽羈押,郭可輕易自己或透過他人以秘密方式再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為確保日後審判及刑罰執行程序得以順利進行及防衛社會治安,依比例原則考量後,認尚無從以限制住居、出境及具保等手段替代羈押,而有羈押必要。且為避免被告藉由與他人接見、通信機會以進行勾串,因認有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台南地院表示,本屆台南市議長選舉激烈,民進黨、國民黨均有詳細規劃及佈局,然卷內證據無法證明楊志強曾與其他共犯提及以金錢行求之意及實際為行求之事實,也無證據顯示楊男有與其他共犯就本次議長選舉共同謀議之事,故難認已達成行求之犯意聯絡,因此依現有證據難認楊男罪嫌重大,認為聲請羈押無理由,駁回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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