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農曆年節將至,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下稱新竹分署)針對轄內所有執行中之酒(毒)駕案件,加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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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60多歲的林姓男子,酒駕被監理機關裁罰16萬餘元,因未繳納被移送新竹分署執行。考量林男名下除了一台1999年車輛外,僅剩下一處繼承而來持份 1/2 的透天厝,新竹分署遂依移送機關新竹區監理所請查封義務人查封透天厝。
新竹分署於去年底進行現場查封,到現場後,分署人員按電鈴超過 3 分鐘都無人回應,最後在大門側面張貼查封公告,完成查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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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承辦書記官接到自稱林男弟媳來電,解釋元旦假期間,林男才告知因酒駕可能遭查封房屋,因為林男不善言辭,故委請弟媳來電確認,並詢問要處理辦法。
承辦書記官告知本件確實已經進入執行程序,建議對方要在 1 月 10 日前完納欠款或是辦妥分期,否則之後進行建物測量,會額外增加林男的執行費用,弟媳這時驚呼原來房子真的被查封,至此表示將儘速促請林男至新竹分署處理。
新竹分署呼籲,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以免害人害己,不但被處罰鍰,倘若造成事故,對於被害方面更可能有無可彌補之損害發生,徒增永遠無法抹滅之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