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萍/屏東報導
女子小安(化名)到屏東小琉球打工換宿,透過友人認識了另一間民宿的管家阿雄(化名),阿雄竟趁小安在酒吧喝醉後,開車將她載回自己的民宿員工房內,把她衣物脫光性侵,事後還拿避孕藥給小安吃,且阿雄還是有妻兒的人,小安非常崩潰報警提告。屏東地院審後依乘機性交罪,判阿雄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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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已婚的阿雄在小琉球某民宿擔任管家,他透過一名女性友人介紹、認識了來另間民宿打工換宿的小安,幾人成為朋友後常常相約聚會喝酒,2021年11月25日晚上,大家在酒吧飲酒作樂後,幾名友人先離去,剩下已不勝酒力的小安,阿雄雖自己也有喝酒,但見小安落單、竟趁機將人扛上車載回自己民宿。
小安醉到幾乎斷片,遭阿雄脫光硬上都無力抵抗,小安天亮後發現遭性侵,氣憤得直奔警局報案;而阿雄也不斷向小安道歉,傳訊不停安撫「對不起,因為這件事情傷了我們之間的友情」、「我也把你當朋友,我只覺得我很愧疚,在一夕之間我毀掉了我們之間的信任」。
阿雄挨告後,向法官辯稱事發前與小安多次獨處、曖昧,在房內共躺一張床徹夜聊天,以為對方也喜歡自己;但傳給小安的道歉之詞成為有力的證據。
共同友人也證稱,阿雄在案發隔天,拿了一個避孕藥盒子給她看,並說了一句「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小安也向她訴說,她遭阿雄「撿屍」,可見2人發生性行為並不是出於小安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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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審後,認為阿雄已婚育有一名孩子,又趁小安喝醉無法辨識抗拒性侵,同為至異鄉工作的好友,卻不謹守分際犯下大錯,又否認犯行,依乘機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