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小貨車行經台北武昌街時,撞上紅燈穿越馬路的婦人,造成婦人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小貨車司機應禮讓行人先行,依過失致死判司機有期徒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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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起事故發生於2021年8月17日,小貨車沿著武昌街直行西門商圈,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婦人,造成婦人頭部重創,送醫搶救1小時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56歲的翁姓小貨車司機,直行武昌街穿越中華路時,撞上撐著雨傘違規穿越馬路的79歲葛女,葛女當場被撞飛,造成頭部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翁姓司機酒測值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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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翁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其行向雖為綠燈號誌,但未減速慢行,未注意欲通過行人穿越道車應禮讓行人先行,並疏未注意車前人車動態,閃煞不及,撞擊葛女致傷勢嚴重不治死亡,而葛女自中華路1西側行人穿越道旁北往南方向穿越,亦未注意其行向號誌為紅燈,仍步行穿越該處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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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翁男犯後坦認犯行,並積極與葛女家屬達成調解,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