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16年前在高雄鳳山槍殺小黃!林金貴獲判無罪確定

▲▼ 林金貴再審今獲判無罪            。(圖/記者宋德威攝)

▲林金貴獲判無罪確定。(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男子林金貴,被控16年前於高雄鳳山地區,槍殺一名計程車司機,2010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高雄高分院重啟再審程序後,兩度判他無罪。檢察官再上訴,最高法院11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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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07年5月9日晚間,高雄王姓計程車司機在車上遭乘客槍殺,當時有2名路人有看到兇嫌臉部,但監視器僅拍到模糊面貌,警方只好以此畫出兇嫌長髮及肩的畫像,並花5個月從被害人通聯紀錄找到林姓按摩女,由林女指認恩客林金貴很像兇嫌。

林金貴被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歷經法院三審審理後,2010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林金貴入監服刑。但他堅決否認犯罪,透過「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與義務律師團的奔走,提出林金貴的照片,證實他案發前才剛剪髮,與兇嫌長髮及肩影像不符,並提出「林金貴半身照」、「醫師佐證髮長意見」、「中研院影像鑑定分析」等相關新事證,歷經3次再審駁回、1次非常上訴不受理,最高法院終於在2017年裁准再審,林金貴被羈押3116天後,終於在2017年4月間獲釋。

而全案由高雄高分院再審,2018年8月間判處林金貴無罪,但最高法院當年底就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更審後改認定有罪,2020年底又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但無期徒刑又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二審。更二審去年8月間改判林金貴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1日終於採信高雄高分院的見解,駁回檢察官上訴,林金貴就此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