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曾在奧運替台灣獲得銅牌的跆拳道國手紀淑如,在高雄市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服務時,遭到何姓女子打電話到警局投訴她侵害配偶權。何女自稱某診所龔姓醫師的「配偶」,指紀淑如在看診期間誘拐醫師,介入他們多年感情,還當面嗆紀「到處拐人家的老公」,讓紀淑如覺得名譽受損,一怒之下也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認為何女僅為龔姓醫師的女友,並非配偶,紀淑如並無侵害配偶權的疑慮,認為何女侵害紀的名譽權,應賠償20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替紀淑如診療的龔姓醫師並無醫師執照,他學歷僅高中畢業,自述曾到大陸地區讀醫學院,卻從2019年2月13日起,到2021年10月5日被警察查獲為止,替紀淑如等人動過手術,被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被判刑6月,再併科罰金35萬元。
紀淑如主張, 何女為龔男的女友,明知道她與龔男無任何不當交往,卻於2021年8月3日下午2時許,打電話到刑警大隊,指控她在看診期間誘拐何女配偶「王醫師」(化名),並在回診時送餐給「王醫師」。何女又在同月6日、12日打電話給市警局督察室、刑警大隊,誣指她行為不檢、介入他人婚姻,還夥同狀似男刑警之人對何女進行不當盤查,導致她名譽權及信用權受損,對何女求償50萬元。另外,何女又於同月9日晚上,在診所內當著其他病患面前,羞辱她「你到處拐人家的老公」,也求償50萬元,共要何女賠她100萬元。
何女在審理時堅稱,因紀淑如介入她和龔男多年的感情,她才打電話給紀淑如所屬機關投訴,只是希望紀的長官能加以勸說而已。紀先前曾遭媒體報導介入他人婚姻,現在又介入她的感情,她一時氣憤才在診所對紀說這話,但當時並無其他病人在場,而紀誘拐別人老公也是事實,她並無侵害紀的名譽權。
法官認為,當時因何女的檢舉電話,刑警大隊進行內部調查,但查無任何何女指涉之事。而警察人員若有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將依情節嚴重性予以申誡、記過之懲處,何女的投訴已影響該機關對紀淑如的評價,導致她名譽受損。且何女根本不是龔男的配偶,因而不論紀與龔男往來情形如何,都無侵害何女配偶權的疑慮,審酌紀為警察,前年所得約120萬元,何女目前則無業,判她共需賠償紀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