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販毒集團主謀林有凌為首的6人組,以台籍「明豐漁一號」漁船走私1.5噸、市值約27億元的K他命,在澎湖外海被截獲。宜蘭地院審結,招募船員、聯繫外國貨船的共犯許男、楊男,判6年6月、7年6月刑期;劉姓船長判5年2月刑期,許姓、伍姓船員判5年6月刑期。另,涉案主謀林有凌,目前仍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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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林有凌先與許男聯繫策畫,由許男與國外聯絡運毒事宜,另許男、楊男負責安排修船和招募劉姓船長、許姓、伍姓船員。林有凌也提供許男500萬元資金,許男給楊男50萬元報酬前金,及劉姓船長20萬元前金,走私毒品成功後,再給付20萬元尾款;另承諾支付許姓、伍姓船員報酬10至20萬元前金。
2022年1月,劉姓船長等3人從澎湖出港至外海,與越南籍運毒集團碰頭,取得1500包、共1.5噸K他命,一度是計畫要從基隆地區私運上岸,但許男透過楊男以衛星電話指示漁船把毒品運至澎湖,結果被跟監的海巡隊截獲,劉姓船長等人被逮。許男、楊男、林有凌則陸續被拘提到案。
審理時,許男、劉姓船長及許姓、伍姓船員對犯行坦承不諱,楊男則矢口否認有運毒犯行,辯稱只負責聯絡船員和修船,以為是走私香菸;但劉姓船長供稱,曾與許男、楊男兩人在野柳碰過兩次面,也與許男有提到K他命,楊男也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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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楊男否認犯行未見悔意態度,判處7年6月,許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劉姓船長完全坦承的犯後態度,判處5年2月,許姓、伍姓船員雖坦承犯行,但就何時知悉要運毒卻數度閃爍其詞,判處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