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因小失大!新北市莊姓女子與大陸地區不詳賣家合作,以成本1000元購香奈兒仿冒包,放上蝦皮拍賣網站後以1380元售出,訂單完成後則從大陸出貨寄送給買家,莊女售出34個包獲利9120元,香奈兒公司得知賣假包訊息,下標購買送鑑定,發現是仿冒品立刻報警。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商標法將莊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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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起訴指出,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商標圖樣,指定使用在皮包等商品,專用期限至2028年3月31日止。
莊女從2021年10月某日,從淡水住家利用手機在「蝦皮拍賣」網站刊登香奈兒包,價格標示1380元,提供給不特定買家下標購買,香奈兒公司得知疑有仿冒包在蝦皮網站上販售,也下標購買1只香奈兒包,收到貨送鑑定發現是仿冒品,立刻報警。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獲報後深入追查,去年4月20日依法前往莊女住家搜索,並在現場扣得2只假香奈兒包。
莊女向檢警一五一十說,她與大陸不詳賣家「合作」,當生意上門,她就會通知對方出貨寄送給買家,1只包成本為1000元新台幣,她則以1380元售出,陸續賣掉34只包獲利9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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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根據莊女在蝦皮拍賣廣告、交易明細、鑑定報告書、出貨紀錄等,依違反商標法第97條後段之透過網路方式販售仿冒商標商品罪將她起訴,建請法院宣告沒收9120元、2只仿冒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