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莊智勝/台北報導
「防疫女神」賈永婕的弟弟為了失智母親的財產,和舅舅鬧不和,賈弟帶著媽媽到台北地檢署指控舅舅和舅媽,涉嫌利用失智母親詐騙房子押租金13萬2000元、銀行存款298萬元,共311萬元,但是房仲、房客都證稱房子出租時,確實是由賈母親自到場簽名,大家還閒聊了幾句,另外也查無存款遭盜領事證,檢察官111年11月處分不起訴賈永婕的舅舅和舅媽,當事人未提再議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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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歲的賈母羅靜媛本來獨居在台北市敦化南路老家,2021年間,一度搬去和弟弟羅宗仁同住,後來又被賈永婕的弟弟賈永麒接走,之後家族間開始發生糾紛,賈永麒懷疑,舅舅羅宗仁和舅媽楊悅如,利用母親失智的機會,把老家出租,還A走13萬2000元的押租金,另外又騙媽媽去領出富邦、花旗2間銀行內存款約298萬元。
羅宗仁夫婦否認犯罪,稱房子是姐姐同意出租的,至於去銀行提款是要做為姊弟妹們生活開銷之用。
檢察官傳喚當初受託處理敦化南路的張姓房仲業者,以及劉姓女房客,2人都作證,租賃契約是賈母到現場親簽,當時賈母看來並無失智等異常狀況,還和劉女聊了一陣子,並且親自收下押租金,之後的租金以匯款方式支付給賈母。
至於詐領存款過程部分,檢察官傳喚曾陪同賈母到銀行的2名妹妹,她們也證稱,大姊到銀行都是自己辦理提存,其中1名妹妹表示,當時沒發現大姊失智,另名妹妹則表示,曾因為覺得賈永麒應該要接回母親照顧,約賈永麒和妻女一起吃飯,沒想到後來賈母一到場,賈永麒看了就轉頭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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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提款憑條確實是賈母自己寫的,富邦與花旗銀行也都表示,事隔久遠,監視畫面已經逾期銷毀,檢察官因此認為羅宗仁夫妻在詐欺押租金、銀行存款部分,犯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