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高院刑事庭前法官高明哲2010年任內審理好友兒子涉嫌肇逃案,逆轉改判無罪,事後被爆料接受好友關說並施壓合議庭成員,高明哲被監察院彈劾並降2級改敘後退休,再被檢方起訴涉犯枉法裁判罪嫌,高男抗辯依據法律法本於確信審理案件,絕無徇私護短,台北地院審結,今判高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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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哲今上午委託律師到庭代為聆判,高男的律師表示,本案經檢方偵辦後2度以罪證不足為由簽結,但因監察院彈劾高男,檢方重啟偵辦並起訴,關鍵在於當年的肇逃案依據事證確有改判無罪空間,很高興今天判決結果讓這個年可以好好過,但高男已在訴訟過程飽受煎熬。
本案公訴檢察官林秀濤正好是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重要證人,該案起源於林秀濤2013年擔任高檢署檢察官時,沒對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所涉全民電通案更一審無罪判決上訴,事後被揭露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等高官涉及關說,還引爆時任總統馬英九與王金平的「九月政爭」。
最後黃世銘因洩露偵辦關說案祕密給馬英九,被判刑1年3月定讞,成為我國史上首位被判刑定讞的總長,林秀濤被認定並非接受關說而沒上訴。本案審理時,林秀濤疑似被高明哲的律師主張「接受關說不代表枉法裁判」給激怒,當庭自稱被犧牲遭大眾霸凌,但已洗刷清白,要求高男的律師別「竹篙套菜刀」、套用往事亂比喻一通,高明哲的律師淡定回應並無人身攻擊意圖。
本案源於蕭姓男子2008年10月6日上午7點多,開車在基隆市區與1輛機車碰撞,造成女騎士倒地受傷,蕭男短暫停車3秒就離開,被目擊者抄下車號報案查獲,蕭男到案和女騎士和解撤回過失傷害告訴,但被起訴涉犯肇逃罪嫌,他堅稱當時緊閉車窗大聲聽音樂,沒察覺碰撞或異響,毫無肇逃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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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仍判蕭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准緩刑2年但須支付公庫3萬元。蕭男父親蕭仰歸時任最高法院法官,擔心留下前科會影響兒子日後報考公職,而肇逃案上訴二審的合議庭審判長高明哲,正是蕭仰歸大學同學與至交,蕭仰歸私下請託高明哲幫忙,二審果然改判無罪,檢方認為二審以2車碰撞輕微、蕭男可能專心注意路況而沒察覺的理由說得通,沒上訴而確定。
但肇逃案隨即被爆料高明哲接受蕭仰歸關說,並涉遊說受命法官失敗後,直接向合議庭成員亮出自己與蕭仰歸的私交,更預先寫好無罪判決書,獲得陪席法官關鍵1票支持,壓倒受命法官堅持判有罪的意見,蕭仰歸與高明哲被移送監院彈劾,轉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懲戒法院)審議,2011年1月被議決蕭仰哲休職6月、高明哲降2級改敘,2人黯然卸下法袍退休。
時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對肇逃案提起非常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加上此事因而沉寂,直到2019年監院被人提醒,函詢高院是否應再審蕭男肇逃無罪案,高院2020年裁定准許再審,也就是回到肇逃案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上訴二審階段,蕭男遞狀撤回上訴,維持一審判刑6月但緩刑2年定讞。
不過整起事件未因此落幕,檢方重啟偵辦後,2021年起訴高明哲將應判有罪案件扭曲改判無罪,涉犯枉法裁判罪嫌,法定行為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高明哲出庭應戰,堅稱依肇逃案卷證形成無罪心證,即使真有接受關說,也不代表必然構成枉法裁判,何況當年二審檢察官也認為改判無罪有理,沒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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