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騎在妹妹身上!爸一看嚇傻逼問「哪裡學的」 背後真相太殘酷

▲情侶,夫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人妻出軌小王,不料孩子的童言童語成為鐵證...(示意圖/取自Pexels)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紀姓人妻2021年2月與丈夫爭吵,一氣之下搬回娘家住,卻趁機出軌藍姓小王。有一天,丈夫目擊年幼長女壓在次女身上,還作出不雅動作,嚇得立刻詢問大女兒「哪裡學來的?」不料孩子童言童語,稱曾看過媽媽與陌生叔叔做出相同動作,意外成為婚外情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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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夫妻倆在2015年9月結婚,育有2個女兒,皆不滿7歲,但雙方在2021年2月大吵一架後,女方便搬回娘家居住。同年6月,人夫路過娘家,看到一名陌生男子進入屋內,經上網搜尋妻子臉書,比對出是藍姓男子,立刻質問妻子詳情。

人夫控訴,妻子被質問時大方坦承與藍男交往,且他媽媽還在家門口發現藍男寫來的情書,但最讓他忍無可忍的是,年幼女兒有時去娘家過夜,回來後竟多次壓在妹妹身上,做出模仿性交的不雅舉動,當時他目擊嚇壞,不停詢問緣由,並將人帶去醫院就診,這才讓孩子娓娓道出實情,稱曾見到媽媽與陌生叔叔如此做。

妻子出庭時辯稱,他跟藍男是2020年在手遊上結識,2人來往僅止於遊戲攻略的交流討論,更何況所謂「情書」並未署名,內容只是單方面的愛意傾訴,無法證明她與書寫者有親密互動或不倫,更不能輕易斷定是藍男書寫。至於女兒言行,肯定是受到丈夫教導為之,意圖栽贓。

藍姓小王也喊冤,稱女方與丈夫分居,他根本不知道對方是有夫之婦,而且所謂「情書」通篇都未見他跟女方姓名,也無從證明雙方有交往事實,人夫應就他知曉女方已婚一事提出更多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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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藍男在臉書貼文與留言多次寫下「我最愛的老婆」、「我也愛妳」等語,衡諸一般社會通念,這些文字多存在於親暱伴侶或男女朋友之間,可證明2人確有逾越普通朋友之不正常往來,加上孩子在醫院說詞、3個月後再答,兩者內容一致,皆有錄音為證,顯非子虛。

法官認定,女方與小王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已經逾越正常分際,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2人上開所辯屬臨訟卸責之詞,委無足採,原告求償有據,因此上月20日判處2人應賠償人夫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地院判賠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