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劉人豪/桃園報導
桃園警方28日深夜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大興西路二段速食店旁傳出巨大爆炸聲響,警趕抵現場後發現一名男子倒地,且左手被炸得血肉模糊,立即將他送醫搶救。初步了解,傷者與另名王姓男子(32歲)為了一女爭風吃醋,王男因此夥同友人炸斷傷者左手,目前涉案9人已全數查緝到案,檢方訊後依重傷害罪聲押王男,法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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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警方調查,傷者與王男有感情糾紛,2人為同一名女子的前、後任男友,28日深夜雙方相約見面談判,不料傷者一到場後,即遭王男與其8名友人以優勢人力壓制,王持鋼珠手槍威嚇、強迫傷者以左手握住一顆不明爆裂物,隨後以手槍型打火機將其引爆,導致他左手當場被炸爛,食指、中指、無名指均斷裂;警方獲報到場時,王男一夥已鳥獸散,只剩下傷者倒臥在地,當下立即將他送醫搶救,幸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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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事後全力展開追捕,於29日凌晨0時15分在經國路一處加油站攔查王男到案,起獲鋼珠槍、手槍型打火機等物品,並循線於2小時內將其8名友人全數查緝到案,全案調查後依照重傷害罪、聚眾鬥毆罪等移請檢方偵辦。檢方訊後依重傷害罪聲押王男,其他8名共犯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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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依重傷害罪聲押王男,桃園地方法院指出,王男犯罪嫌疑重大,且實施犯行後立即逃離現場,及共犯供述與王男相左,有事實足認王男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可能,有羈押必要,裁定自112年1月30日起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另外8名共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