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33歲的王姓詐欺通犯在桃園某網咖遭警方盤查時,謊稱未帶證件並假冒他人身分,警方調出資料發現長相不同,王男辯稱係高中時照片及因車禍受傷所致,並信心十足表示願意配合回所調查,但警方在核對資料時,王男卻將出生年次少報1年,當場遭質疑並在他身上發現他本人身分證戳破王男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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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警察分局武陵派出所副所長黃嘉得昨晚21時許率同仁執行臨檢查察勤務,於桃園區中正路某網咖進行盤查時,有名男子表示沒帶身分證件,並自報為83年次的洪姓男子。員警比對發現該男子與洪姓男子長相完全不一樣,但男子堅稱身分無誤,長相不一樣是因為照片是高中時拍的,最近又出了車禍事故所以容貌變了,他有信心可以配合員警回所調查。
但員警與他核對資料時發現洪姓男子為84年次,男子卻說錯成83年次,員警當場質疑,這時男子開始心慌,員警隨後發現他有攜帶身分證,他辯稱是女朋友的,經出示卻是他本人身分證(王姓男子、80年次、因涉嫌詐欺案遭彰化地檢署及桃園地方法院通緝中),員警立即將其逮捕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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