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女疑她誘男友 存裸照告狀「年紀大了還約砲」反害慘自己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28歲女子小美(化名)2020年12月間在男友的Google雲端檔案中發現A女裸體唱歌的影片,懷疑對方介入自己與男友的感情,於是將影片截圖成照片,再傳給A女的男友,並留下「姐姐年紀這麼大了,還要流行砲友嗎」、「姐姐出軌了嗎」的文字,結果反而害自己挨告,日前被新竹地院法官依法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手機。(圖/記者許力方攝)

▲小美發現男友保存A女裸體唱歌的影片。(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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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提到,小美2020年12月間在男友的Google雲端資料檔案中,偶然發現A女在摩鐵裸體唱歌的影片,於是擅自下載並截圖成照片,接著透過LINE傳到自己的手機存檔,再把男友手機中的相關照片刪除。

小美懷疑A女介入她和男友的感情,因此在2021年10月間透過Instagram聯繫上A女的男友,並將裸照傳給對方,同時留下「姐姐出軌了嗎」、「聽說那天姐姐喝了不少,要求別的男生帶她去(摩鐵),結果自己就脫光了」、「姐姐年紀這麼大了,還要流行砲友嗎」等文字。

A女的男友收到照片後,立刻詢問女友到底發生什麼事,A女這才知道這件事情,氣得前往警局報案。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小美的行為的確應該受到譴責,雖然她至今仍未取得A女的諒解,也沒有賠償損失,但考量到她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權衡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品行等因素,最終依觸犯《刑法》第318條之1規定,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相關設備持有他人之秘密,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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