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在Hotel上班的洪女,與小開老闆陳男有一腿,又因向黃姓女友人借錢無法歸還,便聽從女方提議,以發生性關係導致懷有身孕為由,要求小開出面負責,還撂了一群朋友,三度向陳男嗆聲恐嚇索討「墮胎費30萬元」,被彰化地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彰化地院審結,洪女等人被判5至3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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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2014年,洪女與黃女皆在溪湖鎮的1家汽車旅館上班,期間又曾向黃借錢,離職後錢無法歸還,黃又從洪女口中得知曾與前老闆陳男有性關係,因此提議由洪女出面,假借懷有身孕為由,要對方出面負責,並由姚男找人向他索討所謂「墮胎費」30萬元。
隔年1月姚、黃、洪等3人找來詹男等5人,說事成之後會有酬金,一行人便前往陳男另外經營的洗車場,持胎兒超音波照向他恐嚇索討「墮胎費」,要他承認「洪女的肚子搞大」,如不處理就要來鬧等語,另一名詹男也幫腔揚言「不然看要拿多少錢出來處理」。
但陳男也不是被唬大的,一看對方大陣仗,只說了一句「報警」,現場便一哄而散,但姚等人又不死心,又前往要錢,雙方一言不合發生爭執,在汽車旅館櫃檯大演全武行,皆掛彩受傷。
該案纏訟至今歷經8年,2016年姚男及黃女自白認罪,姚判處有期徒刑5月及、黃則是判處4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可改易科罰金;另一名嗆聲的詹男則因犯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日前彰化地院審結,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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