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中山高331K大貨車、槽車追撞翻覆 消防人員灑水戒護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1號北向331k處,發生大貨車及槽車追撞交通事故,造成槽車翻覆,大貨車載運的物品散落車道,占用中間及外側車道,後方車流回堵約5公里,台南市消防局據報出動消防人車前往搶救,消防人員將2車駕駛人以救護車送醫,惟槽車內「廢酸洗液」有外洩情況,消防人員馬上布水線,灑水戒護防止意外釀災發生。

▲國道1號北向331k處,發生大貨車及槽車追撞交通事故,造成槽車翻覆,大貨車載運的物品散落車道,後方車流回堵約5公里。(圖/民眾提供,下同)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公局南分局、國道警察第四大隊人員已在現場進行事故車輛及散落物處理,後方車流回堵約5公里,警方請駕駛人提前避開壅塞路段改道行駛,行經事故點請勿放慢車速觀望,應小心行駛。目前真正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正由國道警方調查處理中。另槽車外洩「廢酸洗液」在消防人員戒護沖水下,於下午3時許全部流下邊坡,槽內已空無危險。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有關8日國道1號北向331公里(台南仁德路段)下午1時55分交通事故案,經查康男(54歲)駕駛之營業半聯結車行駛於外側車道,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尤男(55歲)駕駛之營業半聯結車,致2部車側翻於外側車道及外側路肩,康男駕駛之營業半聯結車所載運物(稻米)散落於中、外車道肇事,目前現場刻正排除中。事故造成2名駕駛受傷(均擦挫傷),送台南市立醫院診治,全案由新市分隊依規定處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為十大肇事因素位居第1位,統計2022年國道轄線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之交通事故共13555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2款之規定,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緩。四大隊在此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要注意前方動態並保持安全距離,以免一時疏忽或分心,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