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夫指控,男子阿良(化名)偷拍妻子私密照,藉此威脅妻子到警光會館等處強制性交共9次,阿良還常在臉書po和妻子的合照,發文寫「飄盪,風聲夾雜著愉悅笑聲,嫣然,雨滴下羞澀含苞欲開」等語,已侵害他配偶權,他要向阿良求償200萬。法官審理認為,阿良性侵部分已被檢方處分不起訴,加上人夫無法舉證阿良知道人妻已婚,因為證據不足,判人夫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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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主張,阿良於2019年與妻子結識後,偷拍她的隱私照片,並拿照片恐嚇她見面,兩個月內約她到警光會館、商旅性侵9次。此外,阿良還到妻子臉書留言「她是我的女人」,並常在自己的臉書張貼與妻子的合照,留言說「飄盪,風聲夾雜著愉悅笑聲,嫣然,雨滴下羞澀含苞欲開,剎那,懸浮著蛻變心跳加速,懂事的情人嬌嗔如癡,不再飄盪迷濛…妳柔柔說著:愛永不變,我倆顛覆那清醒的真相吧?」,這些行為都已侵害他的配偶權,他要求償200萬元。
阿良則在審理時表示,他和人妻在網路上認識,因人妻自稱已經離婚,他才與她往來。
法官認為,人妻雖也對阿良提起加重強制性交告訴,但已被檢方調查處分不起訴。另檢視阿良的臉書,底下雖有網友留言「她是有家庭的,你會不會太過啊」,但按常理判斷,阿良無法因為不知名網友留言,就確認人妻為已婚身分,因證據不足,判人夫敗訴,全案還可上訴。